第一商用車網 張緒強
在上一篇有關陜西安康京昆高速“8·10”重大交通事故的文章中,第一商用車網提出了兩個有關車輛安全設計方面的思考:一,車輛被動安全標準是否可以更完善?二,加強主動安全配置是否可以更有效地阻止悲劇發生?
那么,在這起事故背后,行業專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第一商用車網為此采訪了《GB 13057-2014 客車座椅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以下簡稱GB13057)國標制定者之一的裴志浩,對于如何提高公路交通安全,我們來聽聽這位專家怎么說。
標準可以再修訂 但是需要嚴謹論證
2017年8月10日,陜西安康境內京昆高速公路秦嶺1號隧道,發生一起大客車碰撞隧道口的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533余萬元。
陜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為我國公路安全又一次拉響了警鐘。痛定思痛,我們在緬懷事故中遇難者的同時,也要從這起事故中發現當前道路交通體系中的缺陷和不足,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事故發生時,該車以超過80公里/小時的行進速度撞向巖壁,車內座椅絕大部分脫落并疊加在一起,乘客被擠壓,所以事故的死亡人數如此觸目驚心。
那么,“8·10”事故的發生,是因為客車質量不達標,車內座椅強度不夠嗎?
《陜西安康京昆高速“8 ·10 ”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指出:“經對同型號車輛座椅強度進行靜態加載試驗表明,當拉力超過 7000 牛頓時(等效車速約為 50 公里/小時),座椅即會整體脫落。此次事故中大客車沖撞時速超過80公里/小時, 導致車內座椅除最后一排外全部脫落并疊加在一起,乘客基本被擠壓在座椅中間。”報告還注明,此次拉力測試符合《客車座椅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GB13057-2003)中 30-32 公里/小時的標準要求。
事故車輛的真實情況如何我們不得而知,但根據報告內容來看,其座椅強度應該是達標的。
既然座椅本身的設計符合相應法規,那么,如此重大的傷亡是否因為國家標準法規要求太低,導致在這個標準下的車輛不足以保證乘客的安全?事實也并非如此?!艾F行的國家標準是以歐盟的標準為參照來制定的,已經相當成熟??蛙囋诟咚傩旭偟臅r候撞向巖壁是極為特殊的情況,產生的沖擊力也特別大,即便我們再次提高國家標準,也會有類似的超過車輛承受能力的特殊情況出現,所以我們要理性地看待這次事故。”裴志浩向第一商用車網分析道。
同時,裴志浩補充道,“將標準提高,讓車內座椅的強度更大,在一些情況下確實是可以減少損失。”裴志浩表示,修訂GB13057是正在被考慮的議題。但他也指出,修訂國家標準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要拿出充足的論據上報相關部門,然后要經過科學嚴謹的論證,需要一定的時間。“而且,提高標準以后,車企面臨的技術壓力會比較大,車內座椅的結構和材質或許都要重新設計,這樣也會加大車輛成本。此外,標準提升后,現存車輛全部變成了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后續處理也比較棘手?!?/p>
正所謂,牽一發而動全身。一項政策法規的改變往往會產生深遠影響,茲事體大,應當慎重。另外,在提升車輛被動安全的同時,主動安全也不能被忽視。
更智能才能更安全
裴志浩認為,一味寄希望于車輛能在事故后保護乘客,是消極的,也是不明智的?!爸鲃影踩闹匾圆槐缺粍影踩睢!?/p>
“相比于減輕事故的損失,避免事故的發生顯然是我們更愿意看到的,所以,客車一定要向智能化方向發展,提升主動安全的技術水平。”裴志浩說道。
試想一下,如果“8·10”事故車輛裝有遠程提醒系統,可以通過車內的攝像頭監視司機的駕駛行為,并將駕駛畫面傳送到監控臺,后臺人員便會及時發現司機的疲勞駕駛行為,并通過打電話或者其他方式對司機提出警告,或許就會避免這次事故。如果車上裝有遠程車輛控制系統,后臺人員發現司機超速后可對司機發出警告,并且遠程操控車輛降低車速,就可以有效減少事故死亡人數,甚至避免這次事故的發生。
但是,現實沒有如果。
裴志浩表示,這些智能技術其實并不遙遠,其中有一些已經相當成熟。比如,給車輛加裝電子鎖,檢查車之后才能解鎖等。只是,這些技術的應用比較繁瑣,所以現在還沒有大規模落地實施。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當前,智能化已經成為汽車發展的重要趨勢之一。目前已有越來越多的客車搭載車道偏移報警、緊急自動剎車等智能駕駛輔助系統,為道路交通安全保駕護航。
編后: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一方面,客車和客運行業要努力提升車輛的主被動安全水平;另一方面,要督促每一位道路安全責任人兢兢業業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能敷衍,不能流于形式。生還是死,往往只是因為一個細小的改變,結果就會是天壤之別。
延伸閱讀:
國務院近日批復同意《陜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經國務院調查組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17年8月10日,陜西省安康市境內京昆高速公路秦嶺1號隧道南口處發生一起大客車碰撞隧道洞口端墻的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533萬余元。事故發生后,國務院批準成立事故調查組,由安監總局牽頭,公安部、監察部、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以及陜西省、河南省、四川省人民政府派員組成。同時,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并聘請相關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調查組經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車輛駕駛人王百明行經事故地點時超速行駛、疲勞駕駛,致使車輛向道路右側偏離,正面沖撞秦嶺1號隧道洞口端墻。事故的間接原因是事故現場路面視認效果不良,車輛座椅受沖擊脫落,有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地方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安全監管不到位,洛陽市人民政府落實道路運輸安全領導責任不到位等。
目前,公安、檢察機關已對肇事客車主要承包人聶電周等28人立案偵查,其中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偵查15人,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13人。根據調查事實,由有關部門對涉責單位的32名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事故有關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的違法違規行為給予行政處理。責成河南省、陜西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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