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廳:計重收費 超載“穩賠不賺”
一直以來,“多拉快跑少交費”依然是很多運輸業主創收盈利的“主要手段”。不過,幾個月后,再做“超載運輸”生意,只能是“穩賠不賺”。
記者從浙江省交通廳了解到,最快今年7月、最遲今年10月前,全省已建成投入運行的高速公路,對載貨類機動車輛將全部實行計重收費。目前,杭金衢高速公司已率先在其下的杭金衢高速公路、黃衢南高速公路、涌金高速上35個收費所實施建設計重收費系統的改造項目。
“計重收費”被國內外認為是目前治理超載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計重時,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依次進入收費車道,通過稱重平臺,然后通過稱重系統處理器,處理來自稱重平臺的車輛稱重信息,后將車輛的稱重信息傳輸到收費車道計算機上。
盡管目前浙江省的計重收費標準并未最后確定,但超載的車輛將會按照30%、50%、100%等不同的標準繳納費用,遠遠超過正常通行費標準。”杭金衢高速公路公司的營運部經理傅紅陽表示,以超載100%的車輛為例,車主繳納的通行費可能會是正常標準的4-6倍,多繳納的這筆費用便是“道路補償費”,即補償超載給公路本身帶來的損失。
不過“計重收費”僅僅是針對高速公路上的貨車實行的計費方式,普通小汽車和客車不在此列。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依然實行免費通行。
同時,計重收費只是提高了超載車輛對道路破壞的經濟補償,但并沒有取代執法部門對超限超載車輛的治理和懲罰。“我們的收費和路政部門的查處是單獨分開的。也就是說,如果你在繳納數倍通行費后又被路政部門查到有超載行為,依然要被處罰和卸貨。”傅紅陽說,同時,除對超載超限的貨車進行嚴厲打擊外,普通公路的計重收費工作也應被盡早提上議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