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金杯:“汽車下鄉”政策解讀及操作流程
一、政策實施時間和對象
時間: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對象:將三輪汽車(原三輪農用車)和低速貨車(原四輪農用車)報廢并換購輕型載貨車(1.8T<總質量≦6T)的農民。
本方案所稱的輕型載貨車指總質量大于1.8噸但不超過6噸、至少四個車輪且用于載貨的機動車輛。
※ 每戶限購一輛。
※ 報廢車輛車主與新購車輛車主為同一農民。
二、補貼產品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列明的符合上述條件且經過國家強制性認證的輕型載貨車。統計截止到第185批公告,我公司所有公告有95%以上在這次享受補貼的范圍之內,共計348種車型。
三、政策補貼額度及計算方法
對將三輪汽車(三輪農用車)和低速貨車(原四輪農用運輸車)報廢并換購輕型載貨車的,按換購輕型載貨車銷售價格10%給予補貼,換購輕型載貨車單價5萬元以上的,實行最高定額補貼5000元。同時,對報廢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實行定額補貼。報廢三輪汽車每輛給予補貼2000元,報廢低速貨車每輛給予補貼3000元。
1、報廢三輪車,且換購輕型載貨車單價5萬元以下(含5萬元)
補貼金額=2000元+換購輕型載貨車單價×10%
2、報廢三輪車,且換購輕型載貨車單價5萬元以上:
補貼金額=2000元+5000元
3、報廢低速貨車,且換購輕型載貨車單價5萬元以下(含5萬元):
補貼金額=3000元+換購輕型載貨車單價×10%
4、報廢低速貨車,且換購輕型載貨車單價5萬元以上:
補貼金額=3000元+5000元
四、資金來源及撥付
來源: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
新疆,內蒙古,寧夏,西藏,廣西等5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以及國家確定的“5.12汶川地震”51個重災縣,地方財政應負擔的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上述地區可根據財力情況,加大對汽車,摩托車下鄉的補貼力度。
撥付:補貼資金實行“鄉級審核、鄉級兌付”或“鄉級審核、縣級兌付”, 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購買人儲蓄存折賬戶。
五、申報補貼所需的材料
Ø 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Ø 注銷汽車證明
Ø 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
Ø 機動車銷售發票
Ø 身份證
Ø 戶口本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Ø 購買人儲蓄存折(可以用糧食直補專用存折)
Ø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
六、申報補貼流程
七、“汽車下鄉”標識的使用
根據“國家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汽車摩托車下鄉產品標識及使用規范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享受下鄉補貼的汽車產品必須在車身外部顯著位置標注“汽車下鄉”標識。
八、享受“汽車下鄉”國家政策補貼的金杯產品
2009年4月15日,國家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印發第一批汽車摩托車下鄉生產企業名單及產品目錄的通知>>中,沈陽金杯車輛制造有限公司被指定為第一批“汽車下鄉”推廣工作的汽車生產企業,并有348種產品列入 “汽車下鄉”推廣的產品目錄。
這次享受國家財政補貼的產品公告,主要有N1、N2類載貨汽車、廂式運輸車、倉柵式運輸車、自卸汽車,綿陽微卡等,其中包擴2515、2640、2800、3350、3600、3800、3820等多種軸距,載質量500、795、990、1490、1800、1990等多種,發動機從480、485、498、4100到4102,含蓋了全柴、錫柴、大柴、云內、成內、朝柴、揚柴、揚動、萊恩、江蘇四達、常柴等十幾個發動機生產廠家,包含N1、N2類汽油、柴油載貨汽車。自卸汽車軸距有2640、3200、3350、3500等,有成內490、云內4100、錫柴490、錫柴4100、揚柴4102 等多種發動機,總有一款適合您。
沈陽金杯車輛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