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定福特向卡車經銷商賠償20億美元
美國一法庭裁定,福特汽車因違反與經銷商協議,將須向大約3,100家汽車經銷商提供20億美元損害賠償,但福特對此表示不服并將提起上訴。
綜合媒體6月13日報道,根據美國俄亥俄州一法庭10日裁決,美國福特汽車公司(Ford)將須向旗下汽車經銷商支付總額20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因汽車經銷商之前向福特汽車提起集體訴訟,指控福特違反達成的經銷商協議。
該次訴訟涉及大約3,100家汽車經銷商,以及大約475,000輛1987年到1998年期間生產的推土機以及牽引拖車等多類型卡車。
經銷商起訴福特在實施的商務卡車降價銷售計劃中,將卡車定價過高,而后允許經銷商折價銷售贏利。
而福特不服該法庭判決,將對此提起上訴。并稱,這銷售計劃對經銷商未帶來損害。
但遭到法庭駁斥,法庭認為,那些呼吁獲得特殊折價條款的經銷商認為自己與福特達成了相關協議,但其實并未達成。每個經銷商都不知道其他經銷商的卡車買入價。
福特股價在美國股市盤前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