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下鄉”實施以來 行業呼吁解決微客載貨問題
9月3日,由中國汽車報社舉辦的“‘汽車下鄉’與農村城市化進程研討會”在京舉行。相關行業專家與微車企業代表就“汽車下鄉”實施以來,微客載貨存在的若干問題展開了討論。
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學院政法系主任張柱庭表示:“目前法律禁止微客載貨,如果要修改現行法律,存在程序和實體法上的困難。按照現行法規,載客汽車在裝載自用貨的時候,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艙外,不得載貨。這里有兩個例外,車外面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艙是允許載貨的,生產廠家可以從這里入手。”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助理秘書長杜芳慈則從標準的角度解釋了汽車分類。他表示,我國對汽車分類存在GB/T 3730.1—2001和GA802—2008兩個標準,這就造成標準的不統一,他呼吁相關部門制定統一的分類標準,解決多頭管理的問題。杜芳慈認為,解決微客拉貨問題不能簡單地一刀切,而要看車主是否以盈利為目的和貨物的裝載量來具體規范載貨行為。
微車企業代表則從市場角度分析了微客在農村市場的作用和面臨的問題。
一汽吉林汽車有限公司銷售公司副經理周敏說:“農民買車跟城市人買車不一樣。在買車時農民的想法很簡單,那就是拉拉貨、拉拉客。微客是農民致富的希望。但是在實際使用中卻受到法律的管制。我們可借鑒香港的做法,香港就規定載客汽車貨重不能超過人重,貨物的高度不能超過玻璃車窗。”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市場調查研究處處長楊杰分析了微客在用戶定位上的變化,“隨著農村成為微客的主力市場,希望相關部門在考慮中國國情的前提下,合理規范微客客貨混裝現象,同時也希望‘汽車下鄉’政策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