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銷售占比升至30% 政策持續發酵可期
新能源車推廣應用再迎重大利好,各部委和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有望持續發酵。2015年3月18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運輸行業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對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運輸行業推廣應用的重點領域、目標規模、技術標準和相關支持配套政策作出詳細規定,新能源汽車的推廣發展再進一步。我們認為在環境問題上升至“民生安全”高度和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推廣新能源汽車”的背景下,其他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對于新能源車的支持政策后續有望加速推出,推動新能源汽車行業快速發展。

在公交、出租和物流領域推廣插電式和純電動車將是重點,至2020年新能源公交總量目標20萬臺,經測算未來6年CAGR不低于32.5%。交運部發文明確提出新能源車型選擇上:(1)重點推廣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2)積極推廣應用燃料電池汽車,(3)研究推廣應用儲能式超級電容汽車等其他新能源汽車;重點推進領域為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和城市物流配送,并積極拓展至汽車租賃和郵政快遞等。交運部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公交總量將達20萬輛,基于2014年新能源公交銷售1.6萬輛(2013年銷售不足1萬輛),假設新能源公交更換周期為3年(此次發文要求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部件質保期不低于3年)和2013年前新能源公交存量為0.5萬輛,經測算2015~2020年新能源公交銷售CAGR為32.5%。交運部同時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出租車和城市物流配送車總量達10萬輛,進一步開拓新能源車在公共服務領域市場需求。
新能源公交銷售占比將從不足20%升至30%,京津冀地區升至35%。根據中國客車統計信息網數據,2014年50家企業合計公交客車銷量84291輛,其中新能源公交客車16412輛,占比僅為19.5%。此次交運部發文規定在公交都市創建城市中,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和城市物流配送車輛中新能源車占比不低于30%,提高幅度顯著。同時發文首次提出在京津冀地區,這一比例將不低于35%,新能源車推廣成為國家治理區域空氣污染問題重要手段之一。
多部門多管齊下支持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構建可持續發展機制。發文同時明確交運部將一方面配合發改委、地方政府、城市規劃、財政、稅務等部門,在新能源公交和出租車等的購買、使用和配套設施建設上給予政策支持,提升交通運輸企業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主動性,另一方面將建立行業規范標準和創新推廣應用模式,實現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運輸行業的市場化運行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