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年12月31日,漢馬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的公告。公告顯示,12月30日,漢馬科技及全資子公司華菱汽車、星馬專汽、福馬零部件、福馬電子、蕪湖福馬分別收到法院送達的(2024)皖05破10號之二、(2024)皖05破6號之六、(2024)皖05破5號之六、(2024)皖05破4號之六、(2024)皖05破3號之六、(2024)皖 05破11號之二《民事裁定書》,馬鞍山中院裁定確認漢馬科技及上述五家子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并終結漢馬科技及上述五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根據同日發布的漢馬科技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報告,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具體情況如下:
(一)重整投資人已支付全部重整投資款
根據管理人、漢馬科技與重整投資人簽署重整投資協議的約定以及重整進展情況,重整投資人浙江吉利遠程新能源商用車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員工主體、12家財務投資人已于12月12日按期足額支付完畢全部重整投資款,共計1,765,156,821.00元
(二)根據重整計劃規定應當支付的重整費用,已經支付完畢
截至2024年12月27日,目前符合條件應支付的重整費用均已按重整計劃的規定支付完畢。
(三)根據重整計劃規定應當向債權人分配的現金款項已經分配完畢或提存至管理人銀行賬戶
截至2024年12月27日,漢馬科技已按重整計劃的規定清償20家債權人已裁定確認的普通債權,清償現金總額13,397,330.96元。對于債權暫緩確認、債權人暫緩領受以及未申報債權等情況對應的償債現金,已按重整計劃的規定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四)根據重整計劃規定應當向債權人分配的轉增股票已經分配完畢或提存至管理人證券賬戶
截至2024年12月27日,漢馬科技已按重整計劃的規定向10家債權人分配轉增股票 13,372,433 股。對于債權暫緩確認、債權人暫緩領受以及未申報債權等情況對應的抵債股票,已按重整計劃的規定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證券賬戶。
(五)按照重整計劃的規定應向重整投資人劃轉的轉增股票,已經劃轉完畢或提存至管理人證券賬戶
截至2024年12月27日,本次重整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中的375,385,607股已根據重整投資協議約定分別劃轉至重整投資人指定的股票賬戶;剩余轉增股票因存在部分投資人特殊要求或未提供受讓轉增股票主體的證券賬戶信息等情況,已按重整計劃的規定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證券賬戶。
漢馬科技表示:公司及子公司通過重整程序,引入重整投資人及爭取債權人支持,有效化解債務危機,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和財務狀況,最大限度保障了全體債權人和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本次重整預計將對公司 2024年度凈資產等財務數據產生積極影響,具體影響金額以經審計的 2024年度財務報表數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