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汽發布公告 于有德和宋其東減持公司股份
2月25日,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卡車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董事減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顯示,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卡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收到公司董事于有德和宋其東的通知:于有德、宋其東均于當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減持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2、股東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
公司董事于有德和宋其東在本次減持前未做過有關最低減持價格的承諾。此次減持本公司股票沒有違反股份鎖定承諾,且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未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同時,上述人員承諾:本次減持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線交易,且不存在下列情形: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后未滿六個月的;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三個月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