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來看,人的違規因素——疲勞、超速超載、不良駕駛習慣、違法違章等,占事故直接原因的92%以上。陜西安康京昆高速公路‘8·10’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就是疲勞駕駛和超速行駛!”3月4日,全國政協委員、交通運輸部安全總監成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要防患于未然,以科技手段防范并約束人的不安全行為,同時細化完善法規及相關標準,加強監管和對違規行為處罰,使駕駛員“不敢”“不能”“不想”違規,提升安全的可控性。
隨著經濟發展以及新時代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安全生產特別是道路運輸安全成為人民群眾最為關注的焦點之一。僅2017年我國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8起,造成131人死亡,“特別是以‘8·10’事故為代表的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社會影響極大,教訓極為深刻。”成平表示,盡管我們不斷加強檢查排查、專項整治,耗費人力物力,但事故依然多發,復雜性突出、可控性不強,效果不明顯。
成平介紹,中共中央、國務院在2016年發布的《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了“完善長途客運車輛、旅游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和船舶生產制造標準,強制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防碰撞和整車整船安全運行監管技術裝備”等要求。她在調研中也發現,江蘇省在現有車輛動態監控基礎上,開發試用具有主動安全智能防控功能的車載集成終端及后臺支撐系統,試點企業的“兩客一危”車輛安裝后,行駛里程超過1000萬公里,高級別風險預警24.2萬次,低級別風險預警263.7萬次,“試點期間,試點車輛事故率下降了約40%。”
為此,成平建議道路運輸車輛要強制安裝“具有主動安全智能防控功能的車載終端”,具備實時定位、智能視頻,主動防疲勞、防碰撞、高級輔助駕駛、不良駕駛行為監控和整車安全運行監管等功能,做到實時掌握駕駛行為,及時預警違規和異常,實現事前有效防范事故發生。同時,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制定統一的技術規范,研究出臺相關資金補貼政策,鼓勵企業先行先試,促進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的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