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聯合印發方案 海南開展三大專項整治行動
近日,記者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為進一步加強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11月18日,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方案,開展貨車非法改裝行為查處和貨物裝載源頭綜合治理、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車輛運輸車的專項治理等三大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貨車非法改裝治理和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載超限行為兩項專項行動,從2016年8月18日開始至2017年8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車輛運輸車整治行動從2016年9月21日開始至2018年7月1日結束,也分為三個階段實施。其中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為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整改期。2018年7月1日起,不合規的車輛運輸車一律禁止上路行駛。
海南將重點加強貨車源頭監管,對擅自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一經發現,由質監、工商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不執行國家公告確定的參數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改裝企業,及時抄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對從事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的企業,及時抄告工商部門,由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取締無證經營企業。此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嚴格實施查驗登記和年度審驗工作,對不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車輛,不允許進入道路運輸市場。
此外,為了徹底整治非法超限超載行為,省交通運輸廳還將開展貨物裝載源頭排查,并落實貨物裝載源頭主體責任,禁止被列入省超限超載信息平臺“黑名單”的貨運企業、營運貨運車輛、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裝載承運貨物。
對查處的非法超限超載車輛,方案要求進行多部門綜合處理,嚴格實施“一超四罰”。除依法責令卸駁載并處罰、記分外,執法機關應將車輛、駕駛人、道路運輸企業、貨物裝載源頭企業等信息及時抄告屬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由屬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