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6月26日起不再給予購置補貼
時間:2019/5/6 11:46:48來源:本站作者:責編:韋伊琳共:674 字點擊量5月5日,海南省財政廳、工信廳、發改委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相關部門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按照國家有關部委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對2019年3月26日至6月25日過渡期購買上牌車輛繼續給予地方補貼。今年6月26日起購買上牌車輛(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政策另行公布),省和市縣將不再給予地方購置補貼。
原文如下: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轉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各市(縣)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洋浦財政局、洋浦經濟發展局:
為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現將《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對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過渡期購買上牌車輛繼續給予地方補貼。6月26日起購買上牌車輛(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政策另行公布),省和市縣不再給予地方購置補貼。
二、對有運營里程要求的車輛,待滿足里程要求、獲得國家清算資金后才給予地方購置補貼。
三、各市縣財政部門要配合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確保政策平穩過渡。要會同發展和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前研究購置補貼退出后對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運營服務等支持措施。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