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試行超載車輛處罰標準 超限30%強行卸貨
據海峽特區報報道,記者從海南省公路局開展的安全生產月咨詢日活動上獲悉,結合海南省治超的實際情況,海南省交通部門決定試行超限超載車輛處罰細化標準,超限程度越大,處罰程度越重。超限超過30%的,將強行卸貨,按規定繳公路補償費,并建議交警扣分。
據了解,新標準中,針對車輛超限超載多少的情況分為輕微、較輕、嚴重等情況,制定了相應的處罰標準。如超限程度小于5%的,屬于輕微超限,執法人員將不登記,不卸貨、不賠償、不處罰,教育放行;超限大于等于5%小于30%的,屬較輕超限,執法人員將進行登記,并要求當事人自行卸貨分載,按標準繳納公路補償費,不處罰,不扣分,警告教育;超限大于等于30%的,將強制卸貨,按規定繳公路補償費,并按超限嚴重程度處罰,建議交警扣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