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溫州長安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2017年批次28輛宇通牌純電動公交車電池更換及增容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2017年批次28輛宇通牌純電動公交車電池更換及增容項目
數量:1
預算金額(元):3500000
單位:項
貨物或服務的說明:詳見附件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3500000
2017年批次28輛宇通牌純電動公交車,其中8輛宇通牌8米純電公交車(原車動力電池系統電壓為643.2V、使用寧德時代176AH電芯,電量113.20KWh),20輛宇通牌8.4米純電公交車(原車動力電池系統電壓為537.6V、使用寧德時代240AH電芯,電量129.02KWh),電池在質保期內,但質保時間將至(質保期為驗收通過之日起8年)。伴隨車輛運營時間增長,電池存在不同程度衰減,部分車輛電池衰減已無法滿足公交公司實際車輛正常運行。車輛實際續航里程已無法滿足車輛正常運行,白天車輛運營需要至少4次補電,特別在夏季高溫空調運行補電次數增加且高溫無法進行補電,影響班次正常運行。由于質保期滿后的電池出現故障問題更換單體或者模組的費用由采購人自行承擔,導致車輛電池維保費用極高,同時為保證班次的正點率,為此溫州平陽公交提出的質保期內電池延保換電要求。
因能量密度提升,原車動力電池系統已不再生產。現28輛純電公交車均更換為寧德時代127.74KWh動力電池系統:電壓為560.28V、使用的寧德時代228AH電芯,更換后電壓平臺運行更為穩定、安全,更優于原車電池狀態。
質保期外更換電池每臺車更換一套127.74KWh電池需要16.33萬元,質保期內更換電池一套127.74KWh電池不超過13萬元,28輛車可節省約93.24萬元。
經項目介紹、專家咨詢,專家小組在分析研究基礎上具體論證意見如下:
該批車輛所配電池為寧德時代供應,且仍在質保期內,時代智慧科技(福建)有限公司與寧德時代已簽訂“動力系統采購及換電服務協議”,由時代智慧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提供此項服務。同時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作為2017年批次28輛的制造商,授權時代智慧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參加本次電池更換及增容服務。
因此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為溫州長安集團進行保內電池延保換電相關業務,更換為電壓平臺運行更為穩定、安全的127.74kwh。此次保內電池延保換電為國有資金合理支出,同時避免國有資產的流失。
根據工信部發布《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車輛電池品牌需符合車輛一致性管理規定。
綜上所述,建議時代智慧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提供更換服務。
基于以上原因,根據《平陽縣縣屬國有企業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八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國企采購項目,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本次項目不適合公開招標,建議采用單一來源方式向時代智慧科技(福建)有限公司購買服務。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時代智慧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軟件大道89號福州軟件園F區6號樓10層1005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5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五、聯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采購人:溫州長安集團有限公司
采購人地址:平陽縣鰲江鎮新河北路160號
聯系人:周先生
聯系電話:0577-63199612
2.同級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溫州長安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馬先生
監督投訴電話:0577-63199610
傳真:0577-63199610
地址:平陽縣鰲江鎮新河北路1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