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1.9萬輛客運車 力爭5年內公司化經營
重慶港市19000輛客運車輛中(不含公交車和出租車),85%是掛靠經營。市政府常務會昨審議通過《關于規范道路客運企業公司化經營的意見》,力爭3到5年實現公司化經營。
據意見,在本意見下發文之日起,嚴禁再發生任何形式的新的掛靠。對掛靠車輛,如果掛靠人愿意,可經營至掛靠合同期滿。對在車輛經營期內,掛靠人不愿意繼續經營的,雙方要終止合同,進行公司化改造。而對于客運線路經營權期到期,而掛靠合同未到期的車輛,可將經營權期限續期至車輛掛靠期時為止。對于客運經營權期限與車輛掛靠期一致的,車輛掛靠期到期其包車客運經營權自動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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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規定了掛靠車公司化的5種模式。
1客運企業可出資回購掛靠車輛;
2客運企業與掛靠人,通過資產重組等,進行公司化改造;
3同一線路的不同參營客運企業資源聯合,新組建線路股份制客運公司;
4客運企業間通過兼并等方式形成規模,再進行公司化改造;
5客運企業自身沒有改造能力的,引入第三方通過兼并等方式,參與公司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