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客車要納入GPS監控平臺管理
客運企業要在營運客車上安裝GPS監控終端或車輛行駛記錄儀,并納入海南全省道路運輸GPS監控平臺統一管理。這是海南省政府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中提出的明確要求。
近年來,隨著海南省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機動車數量、交通運輸量和人員流動量大幅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不斷發生,事故起數、傷亡人數和財產損失呈總體上升趨勢。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消除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實現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
《意見》要求,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大對超速行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無證駕駛、客車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治理力度,加大對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重點道路的巡邏監控力度,確保有2/3的警力在路面上巡查。要加快交通監控設備建設速度,擴大道路交通監控設備覆蓋面,提高對路面通行的監控率。
《意見》要求,交通運輸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公路設計、建設的審查和管理工作,實施公路設計、施工、驗收“三同步”,從源頭上堵住公路危險路段的“再生”。要嚴格規范涉路行為的審批,特別是公路平面交叉開口申請的審查,減少對主干道的橫向交通干擾。
紅綠燈、斑馬線、隔離欄等交通管理設施的設置是否科學、合理,對交通的經濟性、安全性和暢通性均有直接影響。《意見》提出,組織對現有交通管理設施設置的科學和合理性進行排查和評估。對設置不科學、不合理的,要盡快予以更正,以充分發揮城市道路的通行效率。
《意見》提出,加快推廣使用GPS等先進管理技術手段。交通運輸部門要采取強制措施,督促客運企業在營運客車上安裝GPS監控終端或車輛行駛記錄儀,并納入全省道路運輸GPS監控平臺統一管理。各市、縣要指定專人負責GPS監控系統的管理工作,對每天的監控記錄要登記造冊,對違規車輛要及時處理,杜絕車輛出站后超員載客、違章超速行駛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