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區貨運車通行線路由6條增至16條
17日,西安市政府發出《關于改善經營性車輛營運環境的通知》,對西安市貨運車輛的城區通行線路、通行時間等做了新的調整。
受全球經濟危機的影響,西安市道路運輸企業效益普遍下滑,部分中小企業經營困難。昨日,西安市委、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市級相關職能部門和各區縣政府改善經營性車輛營運環境,扶持中小企業發展。
執法部門展開作風整頓
通知要求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交通局、西安市城管執法局等部門,在全市公安交警、道路運輸、城管執法人員中開展一次以“優化服務,文明執法”為主題的作風整頓活動。
不得為事故車指定修理廠
同時,將城區貨運車輛通行線路數由原來的6條線路增加為16條,2009年1月的通行證自2008年12月25日起開始發放。通行證禁行時間由6小時縮短至3小時,即由原來的7時至9時,17時至21時,縮短為7時30分至8時30分,17時30分至19時30分。此外對輕微交通事故實施快速處理,且不得為事故車輛指定汽車修理廠。
暫扣車輛不得收停車費
通知同時要求,運政執法部門不得對超載車輛實施處罰,對暫扣車輛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停車費;運政執法檢查要重點在貨物集散地進行,不得隨意上路檢查正常行駛的車輛;路政部門對超限500公斤以下的車輛違規行為,以批評教育和卸載為主,不予處罰。
人行道臨時裝卸貨不處罰
此外,西安市全市各級城管執法部門對在人行道上裝卸貨物的臨時停放車輛一律不予處罰;對營運車輛嚴重違反城市環境秩序相關法律法規的,快速處理,不得借故拖延,不得收取停車費。對經營性車輛在營運過程中輕微違法,并能及時糾正的,以宣傳教育為主,只糾違、不得處罰。
不得越權、跨區域執法
交警、運政、城管執法部門要嚴格按照區域劃分進行執法檢查,不得越權執法、跨區域執法。各執法部門要向社會公開投訴舉報電話,對違規違紀行為及時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