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將花1億元淘汰黃標車 昨日(17日)出臺補助細則
17日,杭州市環保局正式就提前淘汰黃標車作出了補助實施細則。
3月20日起,杭州將開始淘汰6.42萬輛高污染機動車輛(已領黃標和應領而未領黃標的車輛),其中,主城區42246輛(私家車14093輛、個體工商戶408輛、市級機關事業單位979輛、企業和社團車輛19704輛,省級機關400輛,機構代碼變更、車輛信息差錯、特種單位用車、國家在杭單位用車及部分無機構代碼企業等原因的6662輛)。對提前淘汰的高污染車輛,杭州市將拿出約1億元進行政府補助。
具備下列條件的高污染機動車輛提前淘汰(包括提前報廢或轉讓,下同)的,可以享受政府補助:1.在本市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等范圍內(以下簡稱市區)登記上牌;2.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非財政供養的社會組織;3.定期參加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4.達不到國I(不含)排放標準,已領取或應領取市區黃色環保標志;5.車輛提前報廢的,必須距離國家強制報廢年限一年以上,且非因自然報廢或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車輛提前轉讓的,必須轉出浙江省行政區域。
市區范圍內各級黨政軍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其他財政供養單位(含中央部屬單位、省級機關),應帶頭實施高污染機動車提前淘汰,其淘汰車輛不實行補助。
市環保、財政部門將在市公安交警車輛管理所辦理點設立“一站式”服務窗口,對高污染機動車輛提前淘汰申請實行聯合審批,方便車輛所有人辦理相關手續及領取補助。
機動車轉出浙江省的,由車輛所有人到市交通警察部門依法辦理轉讓手續;提前報廢的,到有資質的機動車回收企業報廢拆解,取得《機動車回收證明》。
申領人到車輛聯合服務窗口需提交的相關材料及表格可在杭州市環境保護局門戶網站(http://www.hzepb.gov.cn )查詢并下載。
交警、環保、財政部門將聯合介入補助工作。市交通警察部門對申請機動車轉出的,按規定辦理機動車轉移檔案;申請車輛提前報廢的,審核是否提前一年(含)以上;市財政部門負責審核申領人提交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排除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財政供養單位車輛。對符合要求的,在《高污染機動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審批表》中簽字并加蓋審核章。
市環保部門根據市交通警察部門、財政部門的審核意見,審核該車是否正常參加定期尾氣排放檢測,是否屬于六城區高污染機動車(黃標車)。對符合要求的,將《高污染機動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審批表》中相關信息錄入到高污染機動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審批信息庫,并在審批表上簽字和加蓋審核章。
審核完成后,申領人在《高污染機動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審批表》上簽字確認。車主為單位的,由市環保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將補助資金劃撥至以車主名義開立的開戶銀行賬戶。車主為個人,按規定劃撥至車主開戶銀行活期賬戶或領取現金。補助期限為2009年3月20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補助資金發放點分別為杭州市車管所汽車城機動車登記服務站(石祥路589號)、杭州市車輛管理所元通汽車廣場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沈半路245號)和杭州市車管所華浙機動車登記服務站(艮山東路14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