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發布公告 一批新能源汽車獲準生產
國家發改委日前發布2008年第29號公告,發布第164批經審查批準的汽車、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其中包括一批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動力新能源車型(指除汽油、柴油發動機以外所有其他能源汽車)。
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對機動車實行生產許可管理,所有車型必須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審查批準,才能生產和銷售。此次批準的新能源汽車包括上海大眾的一款燃料電池轎車,一汽集團和上海通用各一款混合動力轎車,以及東風、長安和北汽福田的4款混合動力客車。
國產新能源汽車目前進入市場銷售的只有一汽豐田生產的普銳斯,由于價格昂貴,兩年來只銷售了兩千多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