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湯玉祥提議取消客運公交車消費稅
除了帶來《關于公共交通管理部門定期公開汽車注冊數據的建議》之外,對于 2007年提出的《關于取消車長范圍在 5.5~7米客運和公交車輛消費稅的建議》,全國人大代表湯玉祥在今年的兩會上再次提出呼吁:盡快取消車長5.5~7米、座位在10~23座(含)以下的城鎮公交和城鄉客運車輛的消費稅。
湯玉祥再次介紹了取消客運公交車消費稅的三大原因:首先,客運和公交車輛征收消費稅有悖于設立消費稅的初衷,這些車輛是生產資料,不是消費品;其次,客運和公交車輛的生產企業和營運者、最終消費者都沒有能力承擔消費稅;此外,對客運和公交車輛征收消費稅,其結果將導致與國家發展公共交通的政策相背離、與國家建設新農村的政策相沖突,不利于建設和諧社會。
湯玉祥表示,在2006年8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消費稅若干具體政策的通知》中明確規定,車身長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l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車,不屬于中輕型商用客車征稅范圍,不征收消費稅,而對7米以下、座位在10~23座的輕客則要征收5%的消費稅。而實際情況是,以6米車為例,在消費稅政策出臺以后,每輛車將征收消費稅4500~5000元,生產企業的成本壓力明顯增大,本來就薄利的企業直接面臨著如何避免虧損的痛苦難題。已經有企業的產品結構開始向23座(不含司機)以上產品調整以規避稅費,甚至有專家預測輕客將會被迫退市。
在這樣的背景下,湯玉祥提出的取消部分客運公交車消費稅建議,對于提升整個中國客車行業信心、增長客車企業生產研發和推廣該類型產品的積極性有著很大促進作用。業內專家同時指出,該提案對于我國目前的新農村建設確實有很大的推動作用。目前5.5~7米、座位在10~23座(含)以下的客車已經成為城鎮公交和城鄉客運車輛的主要適用車型。如果生產企業因不堪成本壓力而被迫漲價、退市或推出高端產品,支付能力有限的城鎮公交和城鄉客運領域未必都能承擔得起,這必將會降低公交公司購買、更新車輛的積極性,并影響到多數農村地區的購買能力。